为了促进和提升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学术评价效率,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部有关人才引进工作中学术评价环节的相关工作步骤及流程规范颁布如下:
第一,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等具体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规定将拟引进人才信息等有关资料到学部办公室报备并提出学术评价申请。学部秘书负责签收和登记上述用人单位报备的材料及接收材料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
第二,学部办公室负责在经管学部部务委员会QQ群中公开展示拟引进人才的相关材料(个人简介、代表性学术作品等),所有部务委员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查阅相关材料,并将评价意见私信发回学部办公室,学部秘书负责汇总整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部务委员若无明确评价意见可免于向学部办公室发送评价。
第三,学部在充分吸收部务委员评价意见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并将总评价意见在部务委员会QQ群中公示1个工作日。各部务委员须对总评价意见进行审核,如有不同意见须及时向学部办公室提出。
第四,总评价意见经学部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给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经济与管理学部
2020年3月24日